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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欺凌你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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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

應付網絡欺凌

如你認為因某人的侮辱性或惡意的網上活動而受到傷害

可以考慮採取下列的行動

對兒童而言

他們應向家長

教師或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協助

他們收到任何帶有恐嚇性或騷

擾性的訊息

應該勇敢地告知可信任的成年人

對於較輕微的網絡欺凌事件

例如刻薄或下流的言論

最佳的回應可以是不作回應

如欺凌訊息持續而你認為最佳的應對策略是與有關訊息隔離

你可以利用社交網站的攔阻功能

來停止接收欺凌訊息

大多數社交網站及即時通訊程式都有容許用戶攔阻他人聯絡他們或在其

帳戶張貼評論的設定

。(

這方法通常不能阻止欺凌訊息繼續發佈

及其他人仍會看到該些

訊息

。)

直接向社交網絡營運商投訴

因為侮辱性的內容可能違反其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須被移除

多社交網絡的網站都有連繫其客戶服務部的連結

讓用戶舉報冒犯的訊息

資料或相片

以供

社交網絡營運商採取行動並將之從網站移除

如張貼的訊息含有刑事成分例如刑事恐嚇

或涉及民事過失例如誹謗或可導致傷害的造假消息

你可以考慮報警或徵詢法律意見

如發放訊息的人士身份不明

你應儲存有關訊息

這或許有

助提供線索追查犯事者

如網絡欺凌活動涉及不當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

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

投訴人

必須是受網絡欺凌影響的當事人

或受網絡欺凌影響的兒童其父母或監護人

投訴人必須具體

指明網絡欺凌者的身份

提供欺凌者的姓名及聯絡資料

以使調查得以順利展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查詢熱線

(852) 2827 2827

傳真

(852) 2877 7026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48

12

網址

www.pcpd.org.hk

電郵

enquiry@pcpd.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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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作非牟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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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張所載的資料只作一般參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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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

條例

》(

下稱

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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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直接參閱條例的條文

專員並沒有就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或個別目的或使用

的適用性作出明示或隱含保證

上述建議不會影響專員在條例下獲賦予的職能及權力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二零一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