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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简述

个案简述

有关人力资源的个案简述

参考编号.:2025E04

雇员离任后,雇主于网页公告披露雇员离职资讯

查询事项

雇员离任后,发现雇主于网页公开其离职的资讯,包括姓名、辞职日期及离职日期。查询者问雇主的做法有否违反条例规定。

公署的回覆

雇主在披露前雇员的个人资料时,须注意保障资料第3原则的规定,当中订明除非得到资料当事人自愿给予的明示同意,否则个人资料不得用于“新目的”,即原先收集资料时拟使用或相关的目的以外的目的。

此外,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守则》(守则)第4.6.1段,雇主如认为有必要公开宣布已离职及不再代表机构,则公开声明中只应包括足以识辨前雇员身份所需的最少资料。一般来说,前雇员的全名、以前担任的职位及机构的名称已足以履行声明拟作的目的。雇主不应在为此目的而作出的公开声明中公布前雇员的离职原因。如须披露有关原因,则雇主应考虑在事前取得有关雇员的同意,除非雇主有合理理由相信向新闻机构披露该资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不论雇主披露查询者的个人资料是否符合条例及守则的规定,查询者仍可尝试要求雇主删除该网页与查询者有关的相关资料。

上载日期:2026年2月


个案种类 : 按条例规定/保障资料原则/实务守则/指引分类: 按题目/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