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早前就一名警員(涉事警員)在大埔超級城截查一名記者(該名記者)期間,將該名記者出示的身份證在該名記者的攝錄機鏡頭前展示一事展開調查,並於今天(2020年12月22日)發表調查報告。
專員認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與警員執行截查職務及核實該名記者的身份的目的,在當時的情況而言,並不一致亦非直接有關。在沒有該名記者的訂明同意的情況下,涉事警員的有關行為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關於個人資料使用的保障資料第3(1)原則。
本調查報告現可於公署網站查閱:
https://www.pcpd.org.hk/tc_chi/enforcement/commissioners_findings/files/
FINAL_Investigation_Report_R20_3370_Chines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