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出席大灣區首屆 「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高峰論壇暨「數據治理和網絡安全研究聯盟」2020年度論壇鼓勵粵港澳數據安全有序流動(2020年1月4至5日)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黃繼兒出席於廣東珠海舉行的大灣區首屆「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高峰論壇暨「數據治理和網絡安全研究聯盟」2020年度論壇。
是次論壇由廣東省自貿辦、博鰲亞洲論壇全球經濟發展與安全論壇組委會、橫琴新區管委會、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深圳報業集團指導,中國自貿區信息港主辦。論壇當天亦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數據治理和網絡安全研究聯盟」正式落戶中國自貿區信息港。中國自貿區信息港將通過高端行業論壇聚攏國內、國際頂尖行業資源,把廣東自貿試驗區打造成為數據行業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的示範區。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並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因而成為區域創新發展的重要方向, 而是次高峰論壇,亦旨在研究在大灣區實現「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路線圖,讓數據流動發展更便捷高效。
私隱專員黃繼兒於論壇上強調,憑藉香港獨特及無可取代的優勢,有信心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方面,香港絕對有條件做好粵港澳大灣區信息中心,與大灣區內的其他城市接軌。私隱專員亦重申,加強與大灣區數據的交流及鞏固香港的區域性自由信息樞紐中心地位的重要性。
私隱專員同時簡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及其立法背景,強調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作為獨立法定機構,對公營和私營機構同樣進行監管。在促進商業環境和維持香港作為金融和貿易中心的同時,必須在保障個人數據私隱方面取得平衡,以達致社會整體的最佳利益。
另外,私隱專員指由於法律未必可追上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因此《私隱條例》必須保持技術中立並兼容創新。他亦介紹了公署在檢討《私隱條例》的修訂方向,建議授予公署更大權力,如進行刑事調查/起訴、發出具有約束力的臨時執行通知等。而現時公署缺乏相關的執法權力,因此必須通過與其他執法機關攜手合作,以履行監管者的角色。
私隱專員亦提到《私隱條例》第33條尚未生效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擔心營運成本加重,影響營商。儘管如此,資料使用者在將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外之前,可採取例如合約規範等有效辦法,以確保個人資料在境外仍得到如在香港般的保障。雖然第33條尚未實施,但轉移個人資料至香港境外仍受《私隱條例》下的相關保障資料原則所保障,如保障資料第4原則對資料保安的要求。
大灣區首屆「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高峰論壇暨「數據治理和網絡安全研究聯盟」2020年度論壇於2020年1月4日及5日在廣東珠海舉行。中國自貿區信息港在中央政府、廣東省等相關業務指導部門的指導下,邀請內地、香港、澳門個人信息與數據安全相關部門,以及國內外個人信息和數據方面的著名專家一同出席,以分享大灣區企業跨境數據傳輸發展需要、探索合規方案,共同探討大灣區建設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共享的制度框架和治理結構、分享推動數據流通、融合、創新方面的經驗。
論壇上其他發言代表包括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理事長、人民日報社原副總編輯、人民網原董事長馬利、APP專項治理工作組副組長洪延青、中央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處長梁博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副專員楊子健、亞洲商法學院高級研究員和數據隱私項目負責人Clarisse GIROT博士、前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信息法教授及信息法研究所所長Nico van EIJK博士、匈牙利數據保護局前局長Andras JORI博士律師、微軟認證政策總監Alex Li、新美國中心網絡安全政策和中國數字經濟高級研究員Samm SACKS、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法學院教授Bryant Walker SMITH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於於珠海舉行的大灣區首屆「數據互聯互通與安全發展」高峰論壇暨「數據治理和網絡安全研究聯盟」2020年度論壇發表演講。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於論壇後接受內地傳媒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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