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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就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 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新指引及「懶人包」

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就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
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新指引及「懶人包」

隨著科技日益發達,各行各業開始廣泛使用閉路電視系統作保安或監察等用途。與此同時,特區政府積極驅動低空經濟發展,在《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中所闡述的策略部署包括致力推進建設低空經濟生態圈及制訂「發展低空經濟規劃行動綱領」,令香港成為低空創新應用亞太區樞紐。另一方面,政府亦計劃於2026年內全面完成在所有的士安裝車廂攝錄機,以提升整體服務質素及保障駕駛者及乘客的安全和權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為配合低空經濟及智能監察技術迅速發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今日發出《使用閉路電視監察指引》及《使用無人機和車廂攝錄機指引》,就負責任地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提供實務指引,以協助資料使用者在有效運用科技的同時,確保個人資料私隱獲得保障,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
 
《使用閉路電視監察指引》闡述使用閉路電視系統應考慮的事項,內容涵蓋合法及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的必要性、相稱性及透明度、保存錄影片段及保安措施等的規定。該指引亦就進行私隱影響評估、提供清晰的告示,以及可使用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的場景作出實務建議。
 
另一方面,《使用無人機和車廂攝錄機指引》概述使用相關攝錄裝置可能涉及的私隱風險,並就避免過度收集個人資料、通知受影響人士及錄影片段的保安等方面提供實務指引。指引亦提供車廂攝錄機告示範本貼紙,供客運車輛使用。

此外,為協助公眾了解有關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的要點,私隱專員公署亦出版了兩份「懶人包」,分別為《使用閉路電視監察貼士》及《負責任地使用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資料單張,簡明扼要地摘錄資料使用者應注意的事項(詳見附件一)。
 
私隱專員公署發出《使用閉路電視監察指引》及《使用無人機和車廂攝錄機指引》,以及兩份「懶人包」。


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車廂攝錄機告示範本貼紙。

-完-


附件一
 
《使用閉路電視監察貼士》及《負責任地使用無人機及車廂攝錄機》概要
 
使用閉路電視監察貼士:
  1. 為合法目的安裝閉路電視:只應為了直接與資料使用者的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收集個人資料。
  2. 避免不公平地進行監察:避免在不公平的情況下使用閉路電視收集個人資料,例如不應在個人對私隱有合理期望的地點(如更衣室或洗手間)安裝閉路電視進行錄影。
  3. 考慮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替代方案:評估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使用閉路電視對達成相關目的而言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而可達致相同目的的替代方案。
  4. 審慎設定閉路電視系統:在啟用錄影功能前,評估是否需要持續錄影、是否有充分理據使用高解像度設備或人臉識別科技等進階功能進行錄影,以及監察程度是否相稱。
  5. 透明的行事方式: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告知可能受影響的人士他們受到閉路電視監察,例如在受監察範圍放置明顯的告示。
  6. 適時刪除錄影片段:確保個人資料不會被保存超過達致目的所需的時間,包括定期以可靠方式銷毀不再需要的閉路電視片段。
  7. 採取穩健的保安措施:採取足夠保安措施,以確保載有個人資料的閉路電視系統及錄影片段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所影響。
  8. 遵守資料使用的限制: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自願給予的明示同意或《私隱條例》第8部下的豁免條文(例如為防止或偵測罪行)適用,否則只可將錄影片段使用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目的。

做個負責任的無人機操控者:

使用配備攝錄機的無人機,資料使用者應:
  • 飛行路線 — 小心策劃飛行路線,避免飛近個別人士或私人處所;
  • 攝錄功能 預先制訂攝錄準則,包括攝錄的內容、地點及時間,以及錄影片段的質素及解像度,以免過度收集個人資料;
  • 影像保留 制訂個人資料保留政策,以便適時刪除無關的錄影片段;
  • 保安 設定查閱控制,以防無人機意外遺失或被盜時,錄影片段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及
  • 告示 事先可能受影響的人士,例如在受影響範圍附近設置當眼告示,及/或透過公開渠道預先宣布無人機操作;
使用配備攝錄機的無人機,資料使用者應:
  • 保安 — 加密無線傳輸的影像,以免影像被截取或被未獲准許人士查閱,並以穩健的保安措施保障錄影片段的儲存;
  • 告示 — 通知可能受影響的人士無人機正在進行操作,例如:
  1. 使用閃燈以顯示無人機正在運作及進行攝錄;
  2. 在無人機貼上公司標誌;
  3. 要求拍攝隊伍穿上能識別機構身分的衣服;及
  4. 在起飛區豎立告示或大幅橫額,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資訊及聯絡資料。
負責任地使用車廂攝錄機:

資料使用者應:
  • 充分理據  — 就持續攝錄提供充分理據;
  • 告示及透明度 — 通知乘客車廂內設有車廂攝錄機及其功能;
  • 數據安全 — 確保錄影片段透過實質及技術措施妥善保管,以防未經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或複製;及
  • 處理及保留紀錄
    1. 制訂個人資料保留政策,訂明錄影片段的保留期限;
    2. 在沒有事故發生或沒有收到事故報告的情況下,適時刪除含有個人資料的錄影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