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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 私隱專員公佈視察報告 鼓勵旅遊業界推行私隱管理系統

日期 : 2016年1月26日

私隱專員公佈視察報告 鼓勵旅遊業界推行私隱管理系統

(2016年1月26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專員」)今天就一旅行社所採取的資料保障措施發表視察報告,專員注意到該旅行社採取了值得旅遊界參考的典範行事方式,同時就其資料保障措施提出多項建議;並鼓勵業界推行私隱管理系統,妥善管理個人資料。

視察原因

外遊是港人喜愛的消閒活動,而旅行社會收集和保存大量顧客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護照資料、出生日期、聯絡資料及信用卡資料等。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第36條,專員對個人資料系統進行視察,藉以促進資料使用者特別是同一行業的資料使用者循規,以符合條例的規定。

香港有超過1,700 間持牌旅行社,專員揀選視察對象的考慮因素包括客戶的人數,及旅遊業界收集個人資料的途徑(即分行、電話報名中心及網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揀選了康泰旅行社(「該旅行社」),並於2015年7月20至27日期間進行實地視察。

視察結果

公署注意到對該旅行社在資料保障方面的措施,有一些值得參考的行事方式包括: 重視私隱管理,委派了高層管理人員監督私隱事宜;向親身報團的顧客列明並只收集必需資料;適時銷毀載有個人資料的文件;以及謹慎處理敏感文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在記者會上指出︰「我鼓勵旅遊業界推行私隱管理系統,以妥善管理其持有的個人資料。機構應視保障個人資料為企業管治的一環。健全的私隱管理系統配合有效的檢討和監察程序,不單有助遵從條例的規定,更可取得顧客的信任及提升商譽。」

建議

公署亦向該旅行社提出建議,改善其資料保障措施,包括:

  • 檢討是否有過度收集資料︰例如是否需要在網上報團時收集顧客的地址及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是否需要收集其會員計劃參加者的出生年月日,以處理入會申請及換取優惠;
  • 要符合「資料使用原則」及使用個人資料於直接促銷的規定︰在表格上具體說明旅行團顧客的個人資料會轉移給甚麼類別的人士,及資料轉移的目的;如不會轉移尊享會會員的個人資料予任何人士,便應列明出來;讓參加者表示是否反對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的選項,列於表格上顯眼的位置;
  • 在保安措施方面的建議︰於現有的工作流程或指引中,列明保護敏感資料的措施;貫徹執行員工在互聯網傳輸個人資料時必須加密的規定,並書面訂明違規的後果;以及檢討及完善現行的資訊科技保安政策及管治方式,以確保全面性及完整性;完善處理資料遺失或外洩的指引;及
  • 在私隱政策的透明度方面︰制定私隱政策聲明,並於網上發佈。


公署已將視察報告送交該旅行社。視察報告可於網站下載:
www.pcpd.org.hk/tc_chi/enforcement/commissioners_findings/inspection_reports/files/R16-1927_c.pdf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