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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簡述

個案簡述

有關客戶資料的個案簡述

參考編號.:2025C01

物業管理公司在租戶門口張貼載有其個人資料的通知書

投訴內容

物業管理公司(「該公司」)在向投訴人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該通知書」)時,將該通知書張貼在投訴人的家的大門上,令投訴人的中文姓名、地址及被終止租約一事被披露予其他住戶,投訴人遂向公署作出投訴。

結果

該公司解釋,他們曾通過不同方式就終止租約事宜聯絡投訴人,惟因一直未收到投訴人的回覆,該公司才通過張貼該通知書以告知投訴人有關事宜。經私隱專員公署介入後,該公司表示日後如要張貼通知書,會在通知書上以「租戶」代替住戶姓名,以避免過度展示及披露租戶的個人資料。

借鑑

物業管理團體可能會公開張貼通告以通知業戶有關大廈的管理事宜,不過,就著只與個別單位或業戶有關的事宜(例如終止個別業戶的租約),如事情不牽涉全體住戶的權益,而通知的對象只局限於涉事業戶的話,物業管理團體並無需要以公開張貼通告的方式發放資訊。即使在有關情況中有需要張貼通告,物業管理團體亦應仔細考慮及衡量在公開張貼的文件中披露個別人士的個人資料的必要性及多寡,以避免過度披露個人資料。

上載日期:2025年10月


個案種類 : 按條例規定/ 保障資料原則/ 實務守則/ 指引分類 : 按題目/內容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