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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闻稿 - 私隐专员公署欢迎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

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私隐专员公署欢迎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欢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创科及工业局)于今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以简化内地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到香港的合规安排。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之间的紧密融合,香港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日增,私隐专员公署衷心感谢国家网信办对促进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大力支持。跨境数据流动可促进大湾区整体的发展,加速建立「数字湾区」。
 
《大湾区标准合同》由国家网信办、创科及工业局及私隐专员公署制定,旨在提供合规途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
 
为帮助香港机构理解《大湾区标准合同》的适用性及相关合约条款,私隐专员公署今日发出了「跨境资料转移指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
 
请按下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
 
请按下载「跨境资料转移指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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