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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闻稿 - 香港与新加坡保障资料机构就保持紧密联系及保障个人资料加强合作续签谅解备忘录

日期: 2022年7月13日

香港与新加坡保障资料机构
就保持紧密联系及保障个人资料加强合作
续签谅解备忘录

中国香港及新加坡 – 2022713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与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今日签订及更新了谅解备忘录(备忘录),以保持他们现有的联系及就保障个人资料扩大合作范围和加强紧密的合作关系。
 
备忘录由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钟丽玲及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1]副专员杨子健于第57届亚太区私隐机构(Asia Pacific Privacy Authorities, APPA)论坛举行之际透过视像会议签署。
 
根据备忘录,两个资料保障机构的合作范围包括资料保障政策和执法行动交流资讯和分享良好行事方式、在跨境个人资料事件的联合调查中协调及互相协助,以及在教育和培训方面进行合作。
 
香港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随着我们踏入一个数据日益全球化的年代,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不再局限于个别司法管辖区。备忘录为两个资料保障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奠定了巩固的基础,并且为两个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了进一步的框架。我相信建立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对两个机构从执法行动以至宣传及推广公众教育等方面均会带来正面影响。」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副专员杨子健亦表示:「随着2019冠状病毒病出现,数码化加速,数据的产生和流动急速增长。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致力扩大企业负责任地使用数据所带来的得益,以促进数码经济的繁荣发展。在全球一体化下,与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于加强资料保障方面是不可或缺的。这次签订的备忘录着重资讯交流、在联合调查中互相协助以及教育方面的合作。」

背景
 
香港私隐公署与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现时皆为多个保障个人资料国际组织的活跃成员,如亚太区私隐机构和全球私隐执法机关网络(The Global Privacy Enforcement Network, GPEN),彼此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两个机构于2019年5月签署第一份谅解备忘录,以发展促进个人资料保障的双边平台。是次签署的备忘录体现双方加强合作的承诺,在人工智能和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致力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图一)

(图二)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图一)和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副专员杨子健(图二)今日(2022年7月13日)于网上进行仪式签署谅解备忘录。
 

此新闻稿由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和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
 
关于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察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实施及符规情况。香港私隐公署致力透过监察及监管各界人士遵从《私隐条例》的要求,执行《私隐条例》及推广保障和尊重个人资料的文化,以确保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得到保障。详情可浏览网站PCPD.org.hk
 
关于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实施及执行新加坡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PDPA),并作为新加坡在个人资料保障方面的主要负责机构及在国际层面就数据保障事宜代表新加坡政府。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致力在保障个人资料和机构合法使用资料之间取得平衡 ,以在企业与客户之间营造一个互信的环境。详情可浏览网站www.pdpc.gov.sg.
 
传媒查询:
 
林景辉先生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署理新闻秘书
直线:(852) 3423 6663
电邮:eric.lam@pcpd.org.hk
 
Mr Choo Hong Xian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
Manager, Communications and Marketing
直线: (65) 6955 0221
电邮:choo_hong_xian@imda.gov.sg
 


[1]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自2017年起行政上隶属于新加坡资讯、通讯及媒体发展管理局,并继续担当实施及执行新加坡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角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