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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简述

个案简述

有关条例第9A部的个案简述

参考编号.:2024A02

(行政上诉案件第 13/2024号)

委员会的管辖权 — 指明调查 — 《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第442章)(《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

聆讯委员会成员:
刘恩沛资深大律师(副主席)
张璟玮工程师(委员)
许继伟敎授(委员)

裁决理由书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投诉内容

上诉人因涉嫌被“起底”而向私隐专员投诉。私隐专员根据《私隐条例》第66C条展开了指明调查,但最终因证据不足而终止调查,并根据《私隐条例》第66S条以书信形式告知上诉人调查结果。上诉人就私隐专员的决定提出上诉,而私隐专员则质疑委员会对该上诉是否有管辖权。

上诉

就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决时,委员会同意私隐专员的陈词,认为该委员会没有审理此上诉的管辖权,其理由如下:

  1. 委员会是根据《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成立的,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列入《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附表中的决定,以及任何以委员会作为审理上诉机构的其他决定。然而,有关《私隐条例》第66S条中就私隐专员须告知投诉人指明调查结果的决定并不属于附表范围内的决定;
  2. 委员会是负责处理与行政决定相关的上诉的机构,而《私隐条例》第66S条的相关决定并非一项行政决定。

行政上诉委员会的决定

由于委员会没有审理该上诉的法定权力,本上诉因此被驳回。

上载日期:2025年5月


个案种类 : 按条例规定/保障资料原则/实务守则/指引分类: 按题目/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