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获得以下专业团体认可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学分:
| 课程名称 |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认可 – 香港律师会(3个学分) |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认可 – 保险业监管局(3个学分) |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认可 –地产代理监管局(3个学分) |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认可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3个学分) |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认可 – 香港银行学会(3个学分) |
| 人力资源管理的资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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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管理的资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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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促销活动的资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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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保障与查阅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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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的资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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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金融服务的资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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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保障法律实务研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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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隐管理系统 |
✔ (2 个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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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个学分) |
✔ (2 个学分) |
✔ (2 个学分) |
| 法院及行政上诉委员会
近期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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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的资料保障 |
✔ (2 个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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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个学分) |
✔ (2 个学分) |
✔ (2 个学分) |
- 所得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学分取决於有关课程的上课时数。
- 所有获专业认可的课程之完结时间将因应小休时段而顺延10分钟。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请注意,为公署进行上述研习班的目的,你须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报名参加讲座或研习班而收集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作与讲座或研习班直接有关的目的。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公署所持有你的个人资料。如要向公署提出查阅资料要求,请填妥查阅资料要求表格(OPS003),然后以传真(28777026)、电邮(communications@pcpd.org .hk)或邮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13楼03室)方式送交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保障资料主任。
恶劣天气安排
如在下述时间之後(或预告将於该时间或之後)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研习班将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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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号在下述时间之後(或预告将於该时间或之後)发出^ |
取消的研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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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七时 |
上午的研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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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一时 |
下午的研习班 |
如研习班取消,参加者可参加另一研习班或获退还款项。
^即使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在研习班开始前取消。
有关研习班
在最近发生机构不当使用个人资料的事件後,香港市民对个人资料私隐权利的意识及期望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资料保障有助建立雇员的信任及提高企业的形象,是业务成功的重要元素。如阁下的业务涉及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让员工完全掌握《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最新规定及遵守有关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公署设计了一系列有关保障个人资料的专业研习班,以配合在不同工作范畴处理个人资料的人士的需要。在公署经验丰富的导师或委托顾问的专业指导下,参加者可深入探讨公署发出的指引及相关的实际情况。
参加者在完成课程後,可以掌握保障资料法例的知识,并了解条例规定的实际运作。参加者在课堂中可以讨论曾经处理过的个案,分享心得和经验。导师会有系统地解答提问,令参加者能将基本原则应用於不同的私隐议题。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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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专业导师主讲–公署职员或委托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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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料最新最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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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分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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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导师及其他参加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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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真实个案进行个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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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的最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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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者完成课程後获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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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裕的答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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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提出疑问
适合报读人士
此研习班欢迎有意提升资料保障知识的人士报读,尤其是保障资料主任、人力资源经理、行政经理、合规主任、资料保安人员、公司秘书、市务人员、律师(公司律师或私人执业)、保险人员、资讯科技经理及政策顾问。
参加者如希望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基本认识,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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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简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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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简介讲座讲义
涵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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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的法律词汇的定义及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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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关实际情况分析各项保障资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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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的处理投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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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守则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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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的最新指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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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真实个案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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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的良好行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