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廊

意見調查: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態度及看法

日期 : 2010年5月3日

意見 調查: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態度及看法

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調查發現,長者認同個人資料私隱的重要性,但對如何保障個人資料的認知程度卻顯得不足,例如不知道在哪些情況下才應 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不知道如何設定服務密碼、不知道在提供個人資料前應留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等。

2.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沒有年齡限制,保障全港市民包括長者的『個人資料』。在現今社會裏,個人資料猶如重要財產,若遭他 人盜用,可引致損失。長者在生活上往往需要倚賴別人,加上對保護個人資料的意識薄弱,又缺乏有關知識,比較容易受傷害。通過這項調查,我們希望能夠更加了 解長者的看法和需要,以便日後制訂適當的教育及推廣策略,提高長者保護自己個人資料的能力。」

3.    為了深入探討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看法,及他們使用互聯網的情況,公署特地委託了香港香港大學秀圃老年研究中心進行了一項「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態度及看 法」意見調查。調查在2010年4月進行,以一對一的面談形式進行問卷調查,訪問了本港14間長者地區中心共400名年齡60歲或以上的長者。

4.    調查分二個層面進行:第一,長者平日使用互聯網的情況;第二,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認知。

甲、長者平日使用互聯網的情況

5.    調查顯示,大部份受訪長者(87%)沒有使用互聯網的習慣【圖五】。在小部份(13.3%)使用互聯網的長者中,近半數(47.2%)每日都會上網【圖 六】,而有使用互聯網的長者通常會在家中(67.9%)及社區/老人中心(60.4%)上網【圖七】。而上網主要目的是閱讀新聞(83.0%)及收發電郵 (77.4%),其次是使用社交網站(26.4%)及寫網誌(20.8%)【圖八】。曾經撰寫網誌或使用社交網站的受訪長者中,六成(61.1%)曾上載 自己的相片【圖十】,近三成(27.8%)曾透露自己的行蹤【圖九】。另一方面,七成(72.7%)的長者會限制陌生人瀏覽自己的網誌或社交網站,而兩 成(22.2%)卻不知道怎樣作出限制【圖十一】。

6.    與靑少年上網大相逕庭的是,沒有受訪長者會在網上購物。

乙、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認知

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看法
7.    調查發現,受訪長者最重視的個人資料,是個人財政狀況(77.7%)、身份證號碼(73.3%),及家庭財政狀況(72.8%)。在長者心目中,年齡 (5%)及個人健康狀況(8.3%),不算私隱【圖十二】。

8.    至於受訪長者對私隱的重要性的看法,調查發現在受訪長者心目中,雖然「私隱」對香港社會的重要性與其他社會議題比較排名最低,但以5分為最重要計算,長者 對列舉的五項社會議題,包括「私隱」在內所給予的重要程度平均均達4分以上,平均分依序為醫療服務(4.72分)、老人護理(4.67分)、食物衛生 (4.65分)、空氣質素(4.56分)、失業問題(4.35分)及私隱(4.22分)【圖十九】

長者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的情況
9.    調查發現,在申請公共服務 (82.8%)及接受意見調查(58.5%)時,大部份受訪長者會向對方提供任何資料;不過,仍有很多受訪長者會在收包裹(25.3%)及填寫抽獎券 (19.0%)時,會向對方提供任何資料【圖十三】。

10.    超過六成(63.0%)的受訪長者表示曾經有人透過電話索取他們的個人資料【圖十四
,近四 成(38.2%)其實不清楚對方聲稱是誰,其次為聲稱自己是調 查機構職員(37.4%)及產品推銷員(28.0%);而分別只有1.0%、5.3%及1.4%受訪長者會給予對方有關的個人資料【圖十五及表三】。

11.    超過九成半(96.0%)的受訪長者都表示,他們不會為取得禮物而提供家人或朋友的個人資料【圖十七】。

長者處理自己的個人資料
12.    大部份(66.8%)受訪長者都不知道或不肯定如何設定服務密碼;而其餘有為服務設定密碼的受訪長者,接近半數(48.9%)會選用較難猜度的密碼,超過 一成(13.5%)以自己的電話號碼或出生日期(12.8%)作密碼【圖十六】。

13.    在棄掉載有個人資料的文件時,大部份受訪長者(74.1%)會撕碎後掉到垃圾桶,當中近一成(8.8%)的長者會整張文件棄掉【圖十八】。

14.    在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時,大部份不曉得查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來知道收集資料的目的,超過半數(52.0%)的受訪長者根本不知道甚麼是「收集個人資料 聲明」,有兩成(20.0%)的受訪長者會詳細閱讀當中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內容【圖二十】。

長者會否就涉嫌濫用個人資料提出投訴?
15.    大部份受訪長者(74.5%)表示,如個人資料被濫用,肯定會作出投訴【圖二十一】;投訴渠道依次為:香港警務處(23.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17.7%)、濫用個人資料的機構(15.7%)、區議員(11.4%)、申訴專員公署(3.3%)、消費者委員會(1.7%),有24.7%的受訪長 者表示不知道或不肯定投訴的渠道,至於選擇其他(32.1%)的受訪長者,超過五成(55.2%)會到長者中心尋求協助,佔整體的投訴渠道17.7%【圖 二十二】。

16.    負責是項調查的香港大學秀圃老年研究中心總監徐永德博士建議,各界人士可透過長者容易接觸的渠道,例如大眾傳媒或長者中心,向長者傳遞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是 重要的這個訊息,並教導他們在哪些情況下才需要向有關機構或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很多長者,特別是獨居長者,由於在日常生活中未必有家人提醒,所以容易忽略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再者,隨着長者的教育程度越來越高以及科技的進步,使用互聯網的情況愈來愈普遍,所以要教導他們上載個人資料時要審慎,不要隨便在網上 透露自己或家人的個人資料及行蹤。另外,亦應該教導長者使用密碼時要倍加小心,不可將密碼與相關的資料共同存放,以免被不法之徒拾獲而招致損失。此外,亦 應該提醒長者不要在電話向陌生人提供個人資料,因為騙徒會用這技倆欺騙長者。

按 此下載意見調查的報告書




 

返回頁首

[檔案室]

此 頁 完 結


[新聞稿] [演講辭及專題文章/文件] [展覽材料] [相關網站] [檔案室] [其他資訊] [網上培訓天地] [公署就公眾諮詢所作的回應] [私隱專員就裁決作出回應] [就生署職員遺失載有病人個人資料事件的回應] [私隱專員承諾保障病人資料] [私隱專員展開對醫院管理局的視察] [私隱專員回應入境事務處有部份資料放上網一事] [就豐銀行遺失資料事件的回應] [「論私隱 你有份」國際短片創作比賽] [私隱專員致力推廣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就法庭裁決作出回應] [私隱專員就「洩漏資料刑事化」作出澄清] [私隱專員回應今日傳媒報導「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律師John Bleach認為專員犯了『法律錯誤』。他形容專員認為機艙服務員害怕遭受紀律處分是不合理的。」] [就警方洩漏資料事件作出回應] [對醫院管理局進行視察的進展] [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署正式承諾書] [私隱專員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發言] [就香港上海豐銀行有限公司兩宗遺失資料事件作出回應] [私隱專員完成對醫院管理局個人資料系統的視察] [私隱專員發表對醫院管理局的視察報告] [私隱專員解釋保障病人資料私隱建議] [私隱專員接受豐銀行承諾書] [「論私隱 你有份」國際短片創作比賽頒獎典禮] [私隱專員對一宗司法覆核的判決的回應] [私隱專員歡迎醫院管理局提高病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私隱專員就法院案件編號HCAL 50/2008的判決發表聲明] [私隱專員公署接獲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的信件] [Impact of Technology on Data Privacy] [私隱專員回應的士團體要求在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的建議] [聯合醫院遺失病人資料] [私隱專員主持第三十一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 [私隱專員呼籲求職者謹慎提供個人資料] [地產代理業保護客戶私隱小冊子] [調查報告:僱主收集僱員指紋資料作考勤用途] [聘任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回應傳媒就某學校使用指紋識別系統的報導] [私隱專員回應市民對僱主收集僱員的指紋資料作日常考勤用途的議題的查詢] [調查報告:補習社在未獲取學生的同意下使用其成績通知書作宣傳用途] [私隱專員歡迎醫院管理局實施新措施保障病人資料私隱] [調查報告:食品公司在抽獎活動中向顧客收集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回應「校園驗毒試行計劃」] [必須確保識別個人的個人身分標識符正確:識別初生嬰兒的個案] [條例檢討展開公眾諮詢] [私隱專員就「校園自願驗毒計劃街頭論壇」致大會的發言全文 (此文只提供中文版本)] [回應傳媒關於網上搜尋他人的個人資料的報導] [私隱專員出席第三十一屆「國際資料保障及私隱專員研討會」] [回應傳媒查詢] [審計署署長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醫院管理局採取保障措施提高對初生嬰兒的保障及其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私隱專員發表兩份關於資料使用者收取查閱資料要求費用及資料使用者向其收數公司移轉個人資料的調查報告] [私隱專員吳斌的個人聲明] [公署年報連續三年榮獲國際獎項] [私隱專員主持「私隱關注運動2010」開展儀式] [回應近日關於第三者索取病人資料的討論] [意見調查:長者對個人資料私隱的態度及看法] [「好好保護個人資料 醒目長者您做到」公開講座] [保險業保障私隱活動] [Google 收集無線網絡訊息] [Google在香港收集Wi-Fi網絡資料] [Google在香港收集Wi-Fi網絡資料] [私隱專員出席第三十三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 [私隱專員回應本地雜誌有關私隱議題的社論] [私隱專員發出資料外洩事故的處理及通報指引] [私隱專員回應「八達通應用及私隱問題意見調查報告」] [行政上訴委員會撤銷私隱專員對豐的調查決定]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八達通卡系統] [私隱專員向八達通展開正式調查] [私隱專員發出私隱影響評估資料單張] [私隱專員修訂刊物深入剖析保障資料原則] [私隱專員發表對調查八達通的中期報告] [私隱專員完成對Google收集Wi-Fi網絡資料的循規查察] [私隱專員完成對智能身份證系統的私隱循規評估報告] [主題公園收集指紋資料] [調查報告:美容中心未獲取客人同意把其個人資料移轉至第三者] [香港家書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 [蔣任宏先生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公署推出短片介紹《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敦促資料使用者在進行直接促銷時留意條例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參與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跨境私隱執法安排] [私隱專員與議政團體會面討論機構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的問題] [新修訂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正式生效] [回應傳媒關於「個人資料(私隱)諮詢委員會」出席記錄的報道] [私隱專員完成對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調查] [多媒體資訊] [調查報告 – 八達通日日賞計劃] [私隱專員發出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指引] [私隱專員回應政府條例檢討建議] [公署聲明:關於公署處理八達通集團的個案] [香港家書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 [調查報告:電訊公司委託另一公司進行電話直接促銷] [蔣任宏回應傳媒報道他在2005年擔任郵政署長期間香港郵政處理一宗個人資料私隱事件的個人聲明] [蔣任宏回應傳媒報道他在2003至2006年擔任郵政署長期間香港郵政處理個人資料私隱事件的個人聲明] [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網上意見調查] [公署就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提交意見書] [共用按揭資料作信貸評估] [《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 公開論壇] [對Google街景拍攝車輛恢復運作的私隱關注] [共用按揭資料作信貸評估完成公眾諮詢] [保障個人資料巡迴展覽2011] [共用按揭資料作信貸評估的諮詢報告] [《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修訂開始生效]


[公署簡介]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公署活動] [資訊廊] [個人資料私隱通識網] [青少年私隱地帶] [公署出版的刊物及錄影帶]
[查詢與投訴] [個案簡述] [聯絡公署] [搜尋] [網站指南] [圖像版本] [英文版本]


聲明∕版 權 所 有 版 權 屬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所 有 , 二 零 零 一 年 。 免 責 聲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