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年9月4日
建立「保障、尊重个人资料」文化 减少网络欺凌行为
私隐专员于港大法律学院举行的网络欺凌研讨会发表演讲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黄继儿获邀于今日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及资讯科技研究中心举办的「拆解网络欺凌 – 跨地域及跨学科研讨会」(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黄先生在研讨会题为「网络欺凌与现时应对的法例」的环节上发表演说。他指出本港网络欺凌的情况有上升趋势,于2016至2017年间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收到与网络欺凌相关的投诉个案已上升了一倍,他并引述一项本地社会企业的调查结果:四个学生中就有一个曾遭网络欺凌。黄先生相信,相关调查数据及投诉数字只属冰山一角,不少网络欺凌行为根本未有举报。
他说:「若网络欺凌行为涉及收集和使用个别人士的个人资料,则该行为便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和相关保障资料原则的管限,例如:收集某人的个人资料是出于非法目的(如用于刑事恐吓),又或自公共或私人领域收集个人资料后进行网络欺凌等行为,便有可能违反《私隐条例》下的资料收集或使用原则。」
黄先生亦指出,香港现时没有针对规管网络欺凌的法例,但网络欺凌亦可能涉及如刑事恐吓、勒索、发布淫亵物品或非法入侵及诽谤等行为,现时可援引其他不同的法例作规管。他亦强调,在考虑是否有必要就网络欺凌问题制定具体法例时,应详细考虑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措施是否足以有效地处理网络欺凌的问题;若不足够的话,又是否有迫切需要以另行立法的方式去解决现时不足之处。
黄先生强调建立「保障、尊重个人资料」文化的重要:「公署会继续紧贴环球个人资料私隐发展的趋势,评估就相关个人资料的法例作检讨的迫切性,以期在资料私隐保障与其他公众利益(包括资讯自由流通和言论自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长远而言,我们继续努力加强教育和推广工作,培育『保障、尊重个人资料』文化,从而减少社会上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
今日的研讨会吸引多位学者、监管机构人员、社会工作者、非政府组织人员和青年人出席,就网络欺凌进行跨学科交流,检视香港的情况以及探讨如何透过不同途径加以应对,包括改革法例和监管措施。有关研讨会的详情,可浏览:https://www.law.hku.hk/cyberbullying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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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一:
私隐专员黄继儿(右一)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及资讯科技研究中心举办的「拆解网络欺凌 – 跨地域及跨学科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相片二:
私隐专员黄继儿强调建立「保障、尊重个人资料」文化的重要,以减少社会上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