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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私 隱 專 員 簡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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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
爾 邦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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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是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 「 公 署 」 ) 第 八 份
年 報 , 匯 報 了 公 署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間 的 工 作 。
過 去 一 年 , 公 署 的 財 政 預 算 緊 絀 , 但 所 承 擔
的 工 作 並 無 減 少 , 意 味 公 署 各 同 事 須 認 識 到
新 經 濟 秩 序 的 影 響 , 並 且 迅 速 回 應 由 此 產 生
的 需 求 。 年 內 , 我 們 繼 續 實 行 多 項 削 減 開 支
的 方 案 , 同 時 致 力 尋 求 提 高 效 益 的 新 方 法 。
為 此 , 公 署 重 組 了 部 份 架 構 , 又 調 整 了 本 身
的 工 作 政 策 、 程 序 及 制 度 。 我 們 既 堅 持 為 社
會 提 供 一 貫 的 優 質 服 務 , 自 然 要 勇 於 開 拓 ,
以 更 少 資 源 達 至 更 大 效 益 。 正 如 我 在 二 零 零
二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報 所 述 , 在 困 難 的 經 濟 條
件 下 工 作 , 反 可 讓 我 們 從 學 習 中 得 到 寶 貴 經
驗 。 我 們 努 力 累 積 經 驗 之 餘 , 同 時 亦 嘗 試 學
以 致 用 , 積 極 迎 接 轉 變 , 時 刻 保 持 靈 活 , 採
取 新 的 辦 事 方 式 。
新 的 考 驗 當 然 會 影 響 各 同 事 的 工 作 , 值 得 欣
慰 的 是 , 各 同 事 能 夠 齊 心 合 力 應 付 這 些 挑
戰 , 明 白 到 社 會 上 是 經 常 存 在 很 多 轉 變 的 。
我 們 清 楚 明 白 未 來 工 作 的 艱 巨 , 但 我 會 竭 盡
所 能 , 在 工 作 計 劃 資 源 分 配 方 面 作 出 謹 慎 安
排 , 以 取 得 有 價 值 的 成 果 及 達 致 最 佳 的 效
益 。 本 人 謹 此 再 次 多 謝 各 同 事 能 夠 以 正 面 的
態 度 去 面 對 各 種 無 可 避 免 的 改 變 , 同 時 還 要
感 激 他 們 的 忍 耐 和 理 解 。 假 使 沒 有 堅 毅 的 精
神 , 沒 有 細 心 思 考 事 情 的 輕 重 緩 急 , 我 們 決
無 可 能 實 現 既 定 的 目 標 。 我 希 望 本 報 告 能 夠
顯 示 出 公 署 既 能 維 持 高 水 平 的 效 率 , 同 時 又
能 夠 拓 展 新 計 劃 , 積 極 參 與 本 港 以 至 國 際 社
會 上 的 私 隱 權 推 廣 活 動 。
年 內 活 動 概 覽
執 行 部 是 公 署 履 行 其 法 定 職 責 的 核 心 , 因 此
我 會 先 報 告 該 部 門 的 工 作 。
在 本 年 度 內 , 我 們 收 到 的 查 詢 數 字 輕 微 下
降 , 而 接 到 的 投 訴 個 案 則 較 上 一 年 輕 微 上
升 。 然 而 , 各 個 類 別 的 總 數 表 明 , 社 區 各 界
對 於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意 識 與 日 俱 增 , 並 熱 切
期 望 《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 ( 「 私 隱 條 例 」 )
底 下 的 條 文 能 夠 保 障 他 們 的 私 隱 權 。 以 我 看
來 , 市 民 大 眾 關 注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的 表 現 , 證
明 我 們 在 機 構 傳 訊 方 面 的 努 力 已 經 奏 效 。 過
往 , 我 們 的 工 作 重 點 是 實 行 不 同 溝 通 策 略 ,
藉 此 增 強 市 民 的 私 隱 意 識 。 現 在 , 我 們 根 據
社 會 不 同 階 層 的 需 要 , 在 人 口 ( 例 如 不 同 年
齡 ) 或 特 定 經 濟 領 域 ( 例 如 信 貸 提 供 機 構 ) 方
面 , 以 不 同 渠 道 滿 足 不 同 社 群 的 需 要 。 這 個
工 作 重 點 的 轉 移 , 說 明 我 們 已 跨 越 了 提 高 公
眾 意 識 的 階 段 , 邁 進 了 一 個 嶄 新 階 段 , 就 是
社 會 或 部 份 階 層 已 經 更 深 刻 瞭 解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問 題 及 其 相 應 權 利 。 我 相 信 , 社 會 各 界 對
私 隱 權 加 深 理 解 後 , 會 逐 步 轉 化 對 本 身 權 利
的 熟 悉 。 這 樣 , 公 眾 在 私 隱 權 受 到 嚴 重 侵 犯
時 , 會 更 覺 需 要 保 護 自 身 的 權 利 , 主 動 向 公
署 報 告 任 何 違 反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權 利 的 事 件 。
我 認 為 , 這 個 過 程 是 互 利 的 , 因 為 此 舉 促 進
了 在 遵 守 及 執 法 方 面 專 業 能 力 的 發 展 , 從 而
保 證 了 我 們 工 作 的 相 關 性 。
以 下 我 將 概 述 公 署 在 本 年 度 內 進 行 的 一 些 較
重 要 的 計 劃 。
《 個 人 信 貸 資 料 實 務 守 則 》 的 修 訂
繼 一 九 九 八 年 二 月 面 世 後 , 《 個 人 信 貸 資 料
實 務 守 則 》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六 月 頒 布 了 修 訂
本 。 該 守 則 的 修 訂 是 為 了 使 信 貸 提 供 者 可 以
共 用 正 面 信 貸 資 料 , 此 舉 在 美 國 、 英 國 等 發
達 司 法 區 早 已 實 行 , 可 以 為 有 關 新 信 貸 申 請
及 繼 續 給 予 信 貸 安 排 的 決 定 提 供 更 具 體
資 料 。
目 前 , 信 貸 提 供 者 可 向 信 貸 資 料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客 戶 的 個 人 資 料 , 但 至 今 仍 未 可 以 全 面 使
用 資 料 庫 內 的 資 料 , 只 有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才 可
使 用 , 例 如 : 批 授 新 貸 款 或 債 務 重 組 安 排 。
這 是 因 為 公 署 相 信 , 在 參 加 該 計 劃 的 信 貸 提
供 者 可 以 全 面 使 用 這 些 個 人 信 貸 資 料 前 , 必
須 經 過 二 十 四 個 月 的 過 渡 期 。 因 此 , 信 貸 提
供 者 要 到 二 零 零 五 年 六 月 , 才 能 全 面 使 用 由
信 貸 資 料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的 服 務 。
公 署 採 取 保 障 措 施 , 要 求 信 貸 資 料 服 務 機 構
每 年 向 具 備 專 業 資 格 的 獨 立 第 三 者 提 交 有 關
其 營 運 程 序 及 系 統 的 資 料 , 以 便 進 行 循 規 審
核 , 並 向 私 隱 專 員 呈 交 報 告 副 本 , 供 其 考
慮 , 或 在 適 當 時 給 予 意 見 。 目 前 在 港 經 營 的
唯 一 一 間 信 貸 資 料 服 務 機 構 已 經 完 成 及 向 公
署 呈 交 首 份 循 規 審 核 報 告 。 而 專 員 在 審 閱 後
亦 已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四 月 予 以 核 准 。
監 察 活 動 及 工 作 期 間 的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指 引 草 擬 本
我 們 早 前 曾 就 監 察 活 動 及 工 作 期 間 的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實 務 守 則 草 擬 本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 有 關
報 告 已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二 月 發 表 。 經 過 廣 泛
研 究 及 分 析 公 眾 的 意 見 後 , 公 署 決 定 以 現 階
段 而 言 , 發 出 良 好 實 務 指 引 較 具 約 束 性 的 守
則 為 佳 。 我 們 相 信 指 引 可 以 在 僱 主 的 法 定 權
益 與 僱 員 的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權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
是 最 佳 的 解 決 方 案 , 因 此 作 出 這 個 決 定 。
僱 主 有 權 按 本 身 認 為 合 適 的 方 式 管 理 機 構 的
資 源 及 資 產 , 對 此 公 署 從 未 質 疑 。 然 而 , 基
於 同 樣 理 由 , 我 們 並 不 同 意 僱 員 在 進 入 工 作
地 點 後 即 等 同 自 動 放 棄 所 有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權 利 。 我 們 一 貫 認 為 , 僱 主 最 基 本 的 做 法 是
採 取 具 透 明 度 的 手 法 , 向 員 工 公 布 及 傳 達 一
份 清 晰 的 監 察 僱 員 活 動 政 策 。
公 署 現 正 草 擬 上 述 指 引 。
越 境 資 料 傳 輸 意 見 調 查
公 署 注 意 到 , 越 來 越 多 工 商 機 構 將 業 務 工 序
外 判 給 本 港 境 外 的 其 他 公 司 。 外 判 業 務 工 序
通 常 涉 及 將 客 戶 、 僱 員 等 的 個 人 資 料 傳 送 到
其 他 司 法 區 。 隨 著 科 技 發 展 一 日 千 里 , 這 種
做 法 已 漸 趨 普 遍 。 電 子 商 貿 正 不 斷 發 展 , 商
界 亦 日 益 依 賴 這 種 營 商 方 式 , 種 種 跡 象 顯
示 , 此 趨 勢 未 來 數 年 會 大 幅 增 長 。 那 些 進 行
越 境 資 料 傳 輸 的 公 司 經 常 指 出 , 這 種 方 式 能
夠 使 企 業 架 構 更 加 精 簡 , 業 務 過 程 可 以 發 揮
更 大 的 成 本 效 益 , 從 而 帶 來 顯 著 的 經 濟 效
益 。 相 信 大 家 不 會 奇 怪 這 種 手 法 為 何 開 始 迅
速 普 及 , 並 已 成 為 香 港 多 元 化 經 濟 商 業 模 式
中 一 個 不 可 或 缺 的 元 素 。
公 署 目 前 尚 未 透 徹 瞭 解 越
境 傳 輸 資 料 的 普 遍 程 度 ,
亦 未 完 全 掌 握 工 商 企 業 將
工 序 外 判 給 境 外 公 司 時 所
涉 及 的 個 人 資 料 傳 輸 過
程 , 以 及 保 障 有 關 個 人 資
料 的 情 況 。 為 了 更 深 入 瞭
解 實 際 情 況 , 公 署 決 定 進
行 一 項 探 討 性 的 意 見 調 查 , 評 估 越 境 資 料 傳
輸 的 普 遍 程 度 和 發 展 趨 勢 , 希 望 調 查 結 果 能
夠 加 深 對 現 時 越 境 外 判 工 作 的 瞭 解 , 並 探 討
實 施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措 施 可 能 引 起 的 困 難 。 公
署 對 問 題 瞭 解 越 深 , 便 越 能 提 供 合 適 的 指 引
及 協 議 , 協 助 資 料 使 用 者 遵 從 有 關 條 例 。 長
遠 來 說 , 公 署 相 信 此 舉 有 助 消 費 者 建 立 信 任
和 信 心 , 明 白 當 個 人 資 料 傳 送 到 其 他 司 法 區
或 在 其 他 司 法 區 處 理 時 , 亦 會 受 到 有 關 條 例
保 障 。
意 見 調 查 的 設 計 工 作 已 經 完 成 , 預 期 將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實 地 意 見 調 查 工 作 。
亞 太 區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的 私 隱 原 則
以 及 實 施 架 構
公 署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初 開 始 參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的 工 作 , 主 要 任 務 是 制 訂 一 套 私 隱 保 障 原
則 , 讓 組 織 內 二 十 一 個 成 員 體 系 共 同 遵 守 。
電 子 商 貿 日 趨 蓬 勃 , 加 上 商 界 殷 切 期 望 在 進
行 商 業 貿 易 時 資 料 能 夠 自 由 流 通 之 餘 , 亦 希
望 個 人 資 料 得 以 受 到 保 障 , 尤 其 是 當 個 人 資
料 須 要 傳 送 到 其 他 國 家 的 時 候 。 有 見 及 此 ,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便 著 手 制 訂 有 關 原 則 。
經 過 多 輪 討 論 和 修 訂 後 , 工 作 小 組 終 於 草 擬
了 九 項 原 則 , 奠 定 了 這 個 項 目 的 基 石 。 有 關
原 則 很 有 機 會 在 今 年 稍 後 時 間 提 交 高 級 官 員
會 議 正 式 批 准 。 一 旦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 有 關 原
則 便 會 成 為 一 個 藍 本 , 讓 各 成 員 國 據 此 協 調
本 身 的 私 隱 制 度 , 求 同 存 異 , 保 持 各 國 在 憲
法 和 法 律 制 度 上 的 完 整 。 話 雖 如 此 , 各 成 員
體 系 之 間 的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制 度 仍 然 存 在 相 當
的 差 異 , 這 一 點 值 得 注 意 。
這 個 項 目 現 已 踏 入 補 充 階 段 , 當 中 涉 及 制 訂
實 施 大 綱 , 詳 細 闡 述 可 切 實 推 行 的 方 案 。 按
照 現 況 估 計 , 整 個 項 目 可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大 功
告 成 。 其 後 , 各 成 員 體 系 便 須 採 納 有 關 原 則
和 實 施 大 綱 , 並 決 定 落 實 執 行 的 具 體 方 法 。
期 望 在 不 久 將 來 , 有 關 措 施 能 夠 取 得 預 期 成
果 , 加 強 各 界 對 電 子 商 貿 的 信 任 和 信 心 。 長
遠 來 說 , 我 們 期 望 能 夠 推 動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各
成 員 體 系 之 間 的 電 子 商 貿 交 易 量 和 價 值 。
前 瞻
在 作 結 之 前 , 我 想 談 談 公 署 未 來 一 年 的 工 作
方 向 , 透 露 一 些 我 們 對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問 題 的
關 注 , 以 及 我 們 將 投 放 更 多 資 源 的 政 策
範 疇 。
身 為 私 隱 專 員 , 我 覺 得 我 有 責 任 對 現 時 的 私
隱 發 展 情 況 作 概 括 介 紹 。 自 二 零 零 一 年 「 九
一 一 」 事 件 後 , 全 球 掀 起 了 翻 天 覆 地 的 變
化 , 許 多 國 家 都 為 了 盡 量 減 低 恐 怖 主 義 的 威
脅 , 引 入 多 項 反 恐 措 施 。 國 家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當 然 無 可 置 疑 , 國 際 社 會 必 須 以 堅 定 立 場 對
抗 恐 怖 主 義 。 然 而 , 縱 使 全 球 各 地 政 府 對 此
均 表 關 注 , 但 我 認 為 , 我 們 不 應 輕 忽 漠 視 私
隱 權 在 文 明 社 會 的 價 值 。 否 則 , 我 們 便 會 走
回 頭 路 , 多 年 來 在 爭 取 和 保 障 私 隱 權 上 的 努
力 將 付 諸 東 流 。 因 此 , 我 們 在 鞏 固 國 家 安 全
上 所 採 取 的 法 律 及 科 技 程 序 必 須 適 度 , 並 且
充 份 顧 及 對 個 人 私 隱 的 影 響 。
有 人 以 「 全 面 監 控 社 會 」 , 作 為 未 來 社 會 發 展
的 極 端 寫 照 。 舉 例 來 說 , 市 民 的 活 動 很 多 時
都 被 數 碼 攝 錄 , 並 儲 存 在 大 型 的 數 據 庫 內 ,
而 這 個 數 據 庫 將 儲 存 整 個 人 口 的 大 量 個 人 資
料 或 生 物 基 因 數 據 。 在 最 差 的 情 況 下 , 「 全
面 監 控 社 會 」 裡 的 市 民 可 能 會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被 追 蹤 。 雖 然 這 個 日 子 並 未 來 臨 , 但 由 於
要 顧 及 本 土 安 全 問 題 ( 例 如 機 場 保 安 ) , 又 要
履 行 國 際 義 務 ( 例 如 引 入 反 恐 法 例 ) , 普 遍 採
用 監 控 措 施 是 難 以 避 免 。 大 多 數 的 監 控 措 施
均 屬 善 意 , 目 的 是 保 障 市 民 的 安 全 及 財 產 。
不 過 , 社 會 各 界 須 保 持 警 覺 , 注 意 監 控 措 施
可 能 變 成 無 處 不 在 , 嚴 重 侵 犯 個 人 私 隱 。 我
們 固 然 不 應 過 於 敏 感 , 但 監 控 設 施 的 普 及 和
擴 散 帶 來 之 兆 確 令 許 多 人 感 到 不 安 。
監 控 措 施 即 使 不 致 侵 犯 私 隱 , 也 有 可 能 變 得
日 漸 普 及 。 公 署 除 了 向 公 眾 發 出 這 個 訊 息
外 , 更 應 扮 演 更 積 極 的 角 式 , 提 供 盡 量 保 障
私 隱 的 解 決 方 案 。 換 句 話 說 , 每 當 有 重 大 決
定 時 , 私 隱 問 題 應 屬 解 決 方 案 中 必 需 的 一
環 , 而 非 可 有 可 無 的 附 帶 考 慮 因 素 。 因 此 ,
我 希 望 得 到 各 公 私 型 機 構 的 支 持 , 確 保 在 進
行 電 子 監 控 或 其 他 監 控 計 劃 時 , 從 一 開 始 便
把 私 隱 問 題 列 為 計 劃 內 必 需 的 一 部 份 。 在 一
個 理 想 的 大 同 世 界 裡 , 我 盼 望 見 到 私 隱 問 題
成 為 一 項 計 劃 的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或 者 是 明 確 成
果 。 故 此 , 我 希 望 明 年 可 以 調 配 部 份 資 源 ,
傳 達 這 方 面 的 訊 息 。
走 筆 至 此 , 我 想 談 談 公 署 另 一 個 工 作 範 疇 ,
我 希 望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可 帶 來 重 大 貢 獻 , 推 動
社 會 各 界 遵 守 私 隱 條 例 的 規 定 。 明 年 我 們 會
著 手 推 行 一 項 社 區 教 育 計 劃 , 向 社 會 各 界 ,
尤 其 是 公 私 型 機 構 , 灌 輸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的
概 念 。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的 定 義 是 「 識 別 現 行
或 建 議 行 動 日 後 可 產 生 的 影 響 」 , 目 的 是 採
納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程 序 , 評 估 任 何 涉 及 個 人 資
料 的 計 劃 對 私 隱 權 的 影 響 。 公 署 的 立 場 是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理 應 成 為 所 有 計 劃 的 策 劃 程
序 中 的 一 個 主 要 部 份 。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有 潛 力 成 為 一 種 有 效 的 新 工
序 , 能 找 出 及 處 理 計 劃 中 對 私 隱 有 不 良 影 響
的 地 方 , 尤 其 是 對 一 些 以 電 腦 網 絡 或 電 子 監
察 方 法 來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的 計 劃 而 言 。 因 此 ,
未 來 一 年 我 們 將 以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作 為 工 作
重 點 , 而 長 遠 來 說 , 我 們 會 進 而 研 究 私 隱 循
規 的 相 關 課 題 , 例 如 對 經 由 「 私 隱 影 響 評 估 」
評 定 的 計 劃 進 行 循 規 審 核 。
總 括 而 言 , 我 有 信 心 公 署 可 以 應 付 面 前 種 種
可 能 危 害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考 驗 。 我 們 將 秉 承
一 貫 宗 旨 , 致 力 為 社 會 提 供 卓 越 服 務 , 爭 取
每 一 個 機 會 與 本 港 及 區 內 其 他 機 構 合 作 , 確
保 公 眾 得 悉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發 展 進 程 , 以 及
可 採 取 的 步 驟 , 盡 量 減 低 由 此 引 起 的 不 良 後
果 。 要 達 到 此 目 標 , 我 認 為 應 集 教 育 、 培 訓
及 溝 通 三 方 面 的 力 量 , 逐 漸 改 變 個 人 的 觀 念
與 行 為 , 從 而 培 養 出 一 套 彼 此 尊 重 私 隱 的 社
會 文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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