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O 香 港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圖片banner 圖片
私 隱 政 策 聲 明搜 尋網 站 指 南純 文 字 版 本English  
圖片
公 署 簡 介
圖片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圖片
檢 討 條 例
圖片
公 署 活 動
圖片
資 訊 廊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通識網
圖片
青少年私隱地帶 (遊戲)
圖片
公 署 出 版 的 刊 物 及 錄 影 帶
圖片
查 詢 與 投 訴
圖片
個 案 簡 述
圖片
聯 絡 公 署
圖片
公署年報實務守則及相關刊物諮詢文件/報告公署通訊圖片
指引資料及資料概覽私隱資訊單張及表格意見調查其他調查報告 / 視察報告
書籍 圖片
圖片

公 署 出 版 的 刊 物 及 錄 影 帶
2002-2003 公署年報_29

 

二 零 零 二 年 公 眾 地 方 監 察 活 動 意 見 調 查

在 過 去 數 年 , 公 署 曾 委 託 香 港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在 資 料 使 用 者 及 資 料 當 事 人 之 間 進 行 抽 樣 調 查 , 就 與 私 隱 有 關 的 問 題 進 行 研 究 。 這 些 調 查 結 果 在 對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看 法 及 相 關 問 題 上 , 提 供 了 豐 富 的 資 料 。 不 過 , 隨 著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的 概 念 漸 漸 在 社 會 上 紮 根 , 公 署 因 此 決 定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進 行 專 題 意 見 調 查 。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初 , 香 港 警 務 處 ( 「 警 方 」 ) 透 露 打 算 在 蘭 桂 坊 安 裝 閉 路 電 視 攝 影 機 , 以 協 助 人 群 管 制 及 防 止 罪 行 。 這 項 宣 布 觸 發 了 市 民 及 立 法 會 對 此 事 的 關 注 , 大 家 對 閉 路 電 視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顯 然 缺 乏 規 管 、 錄 影 帶 記 錄 的 保 留 及 使 用 , 以 及 在 市 民 大 眾 可 自 由 進 出 的 公 眾 地 方 安 裝 監 察 攝 影 機 可 能 引 致 私 隱 問 題 等 事 尤 表 關 注 。

在 警 方 作 出 上 述 公 布 時 , 公 署 未 能 就 市 民 對 在 公 眾 地 方 安 裝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看 法 展 開 調 查 或 作 出 獨 立 報 告 。 公 署 認 為 適 宜 在 此 方 面 進 行 研 究 調 查 並 可 從 中 得 益 。 公 署 其 後 委 託 香 港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至 九 月 進 行 調 查 。

調 查 設 法 得 知 市 民 對 在 公 眾 地 方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看 法 , 目 標 是 要 深 入 了 解 公 眾 對 監 察 的 信 念 , 以 及 在 何 種 情 況 下 監 察 可 以 或 不 可 以 接 受 。 此 外 , 調 查 亦 設 法 找 出 公 眾 認 為 敏 感 的 問 題 , 例 如 攝 影 機 的 安 裝 位 置 及 監 察 的 目 的 , 同 時 亦 設 法 對 實 時 監 察 及 記 錄 監 察 的 多 個 情 況 作 出 研 究 。 調 查 分 三 個 階 段 進 行 。

聚 焦 小 組 討 論 : 利 用 聚 焦 小 組 討 論 來 對 顧 客 或 僱 員 受 到 攝 影 機 監 察 的 六 種 情 況 作 出 探 討 。 探 討 的 情 況 涵 蓋 零 售 店 的 僱 員 、 停 車 場 使 用 者 、 地 鐵 / 九 鐵 乘 客 、 蘭 桂 坊 的 顧 客 及 僱 員 、 屋 苑 居 民 及 專 上 院 校 的 學 生 。 此 外 , 亦 訪 問 了 來 自 國 內 及 英 國 的 遊 客 , 以 確 定 監 察 攝 影 機 對 公 眾 安 全 的 看 法 的 影 響 程 度 , 而 這 種 看 法 足 以 對 個 人 挑 選 渡 假 地 點 有 所 影 響 。

住 戶 電 話 訪 問 : 這 階 段 的 研 究 包 括 訪 問 1,103戶 住 戶 。 電 話 問 卷 的 內 容 環 繞 著 聚 焦 小 組 討 論 所 浮 現 的 概 念 及 問 題 , 目 的 是 要 向 受 訪 者 展 示 一 連 串 他 們 熟 識 的 情 況 。 在 每 一 種 情 況 下 , 受 訪 者 均 被 問 及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 包 括 有 沒 有 作 出 記 錄 ) , 以 及 錄 影 帶 的 保 留 期 間 等 問 題 。 同 時 , 有 關 情 況 在 設 計 上 頗 為 多 樣 化 , 以 理 解 市 民 對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應 用 的 看 法 , 即 他 們 認 為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哪 種 應 用 情 況 應 受 到 某 種 形 式 的 限 制 。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者 : 研 究 的 最 後 階 段 包 括 向 六 位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者 進 行 深 入 訪 問 , 內 容 涵 蓋 聚 焦 小 組 的 情 況 。 訪 問 對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目 的 及 運 作 、 錄 影 及 管 制 翻 查 錄 影 帶 、 錄 影 通 知 、 攝 影 機 的 好 處 、 私 隱 保 安 , 以 及 對 公 署 制 訂 實 務 守 則 的 態 度 或 政 府 須 就 在 公 眾 地 方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發 牌 等 問 題 作 出 探 討 。

差 不 多 所 有 聚 焦 小 組 的 回 應 者 均 支 持 為 防 止 罪 行 、 公 眾 安 全 、 人 群 管 制 及 保 安 目 的 在 公 眾 地 方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 但 卻 反 對 在 的 士 及 公 眾 海 灘 使 用 該 等 攝 影 機 。 至 於 在 蘭 桂 坊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不 一 。 有 些 認 為 有 理 由 在 節 日 或 特 別 慶 典 時 使 用 該 等 攝 影 機 。 不 過 , 大 部 分 受 訪 者 同 意 不 得 利 用 攝 影 機 監 察 指 定 人 士 , 特 別 是 如 錄 得 的 資 料 是 提 供 政 府 機 構 使 用 的 話 。 此 外 , 受 訪 者 亦 對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及 翻 查 錄 影 資 料 的 管 制 措 施 深 表 關 注 。 大 部 分 人 均 強 烈 支 持 須 告 知 公 眾 攝 影 機 正 在 操 作 , 以 及 須 制 訂 指 引 , 以 防 可 能 出 現 濫 用 情 況 。

電 話 訪 問 發 現 大 部 分 受 訪 者 均 支 持 為 防 止 罪 行 而 使 用 有 錄 影 功 能 的 監 察 攝 影 機 , 而 非 進 行 即 場 監 察 。 這 顯 示 出 如 要 達 致 此 目 的 , 則 須 進 行 錄 影 監 察 。 停 車 場 在 這 方 面 所 得 的 支 持 率 最 高 ( 51%的 受 訪 者 表 示 有 充 份 理 據 為 防 止 罪 行 及 破 壞 進 行 拍 攝 ) , 其 次 是 候 車 月 台 (39%)及 店 舖 (38%)。 差 不 多 所 有 受 訪 者 均 一 致 認 為 錄 影 帶 應 最 少 保 留 24小 時 , 而 支 持 最 少 須 保 留 一 星 期 者 亦 甚 多 。

至 於 管 制 措 施 方 面 , 訪 問 員 向 受 訪 者 展 示 了 可 能 對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作 出 管 制 的 七 種 方 法 , 並 要 求 他 們 利 用 五 點 評 級 ( 由 完 全 不 需 要 至 必 需 要 ) 來 對 每 一 種 方 法 作 出 評 估 。 最 多 人 選 擇 的 是 錄 影 帶 的 保 安 規 定 , 71%受 訪 者 認 為 必 需 要 ; 其 次 是 在 使 用 攝 影 機 時 須 給 予 公 眾 通 知 的 規 定 ( 57%認 為 必 需 要 ) ; 只 准 在 發 生 罪 行 時 翻 查 錄 影 帶 ( 56%認 為 必 需 要 ) ; 公 署 制 訂 運 作 守 則 ( 43%認 為 必 需 要 ) ; 禁 止 在 某 種 情 況 下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 43%認 為 必 需 要 ) ; 禁 止 定 鏡 拍 攝 個 人 ( 41%認 為 必 需 要 ) , 以 及 就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發 牌 ( 29%認 為 必 需 要 ) 。

總 而 言 之 , 調 查 結 果 反 映 出 受 訪 者 一 般 都 對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表 示 支 持 。 大 部 分 人 同 意 雖 然 保 安 及 私 隱 問 題 都 是 重 要 的 考 慮 因 素 , 但 卻 有 理 由 基 於 防 止 及 偵 測 罪 行 而 在 某 些 地 點 使 用 監 察 攝 影 機 , 例 如 犯 罪 率 高 或 在 節 日 時 易 發 生 意 外 的 地 方 。 受 訪 者 一 般 亦 對 錄 影 表 示 支 持 , 特 別 是 在 保 安 值 得 關 注 或 顯 示 有 需 要 使 用 攝 影 機 防 止 罪 行 發 生 的 情 況 下 。

受 訪 者 相 信 在 進 行 監 察 時 , 私 隱 是 值 得 關 注 的 問 題 , 雖 然 它 的 優 先 處 理 次 序 可 能 在 保 安 及 防 止 罪 行 之 後 。 不 過 , 情 況 清 楚 顯 示 有 需 要 在 翻 查 錄 影 資 料 、 給 予 公 眾 通 知 、 錄 影 帶 保 安 及 錄 影 記 錄 的 保 留 期 間 方 面 , 對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使 用 及 目 的 作 出 規 管 。 此 外 , 亦 有 需 要 透 過 公 署 制 訂 實 務 守 則 作 出 監 管 , 以 確 保 有 適 當 的 管 制 及 防 止 出 現 濫 用 情 況 。 最 後 , 受 訪 者 並 不 認 為 有 即 時 需 要 就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安 裝 設 立 發 牌 制 度 , 顯 示 出 大 家 認 為 制 訂 指 引 或 實 務 守 則 可 為 公 眾 提 供 較 大 的 私 隱 保 證 。

意 見 調 查 提 供 了 有 用 的 資 料 , 可 得 悉 市 民 大 眾 對 監 察 攝 影 機 的 意 見 。 公 署 會 繼 續 對 在 公 眾 地 方 使 用 攝 影 機 作 出 監 察 , 並 會 就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權 與 有 關 方 面 進 行 討 論 。

 

上一頁圖片目錄圖片下一頁


  圖片聲 明∕版 權 圖片所 有 版 權 屬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所 有 , 二 零 零 一 年 。圖片 免 責 聲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