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O 香 港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圖片banner 圖片
私 隱 政 策 聲 明搜 尋網 站 指 南純 文 字 版 本English  
圖片
公 署 簡 介
圖片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圖片
公 署 活 動
圖片
資 訊 廊圖片
青少年私隱地帶
圖片
公 署 出 版 的 刊 物 及 錄 影 帶
圖片
查 詢 與 投 訴
圖片
個 案 簡 述
圖片
聯 絡 公 署
圖片
條 例 簡 介條 例 全 文實 務 守 則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範 例圖片
圖片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條例全文

 

第 486 章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第 VIII部 豁 免

59. 健 康

 

與 有 關 的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身 體 健 康 或 精 神 健 康 有 關 的 個 人 資 料 , 獲 豁 免 而 不 受 以 下 任 何 或 所 有 條 文 所 管 限 ─ ─

(a)

第 6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及 第 18(1)(b) 條 的 條 文 ;

   
(b)

第 3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的 條 文 , 但 上 述 豁 免 僅 在 以 下 情 況 適 用 ─ ─

  1. 該 等 條 文 適 用 於 該 等 資 料 便 相 當 可 能 會 對 該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身 體 健 康 或 精 神 健 康 造 成 嚴 重 損 害 ; 或
  2. 該 等 條 文 適 用 於 該 等 資 料 便 相 當 可 能 會 對 任 何 其 他 個 人 的 身 體 健 康 或 精 神 健 康 造 成 嚴 重 損 害 。

60. 法 律 專 業 保 密 權

 

假 如 在 法 律 上 就 某 些 資 訊 而 享 有 法 律 專 業 保 密 權 的 聲 稱 是 能 夠 成 立 的 , 包 含 該 等 資 訊 的 個 人 資 料 獲 豁 免 而 不 受 第 6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及 第 18(1)(b) 條 的 條 文 所 管 限 。

 

61. 新 聞

(1)

由 ─ ─

(a)

其 業 務 或 部 分 業 務 包 含 新 聞 活 動的 資 料 使 用 者 持 有 ; 及

   
(b)

該 使 用 者 純 粹 為 該 活 動( 及 任 何 直 接 有 關 的 活 動) 的 目 的 而 持 有 ,

的 個 人 資 料 , 獲 豁 免 而 ─ ─

  1. 不 受 第 6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及 第 18(1)(b) 及 38(i) 條 的 條 文 所 管 限 , 除 非 及 直 至 該 等 資 料 已 發 表 或 播 放 ( 不 論 在 何 處 或 藉 何 方 法 ) ;
  2. 不 受 第 36 及 38(b) 條 的 條 文 所 管 限 。
   
(2)

在 以 下 情 況 , 個 人 資 料 獲 豁 免 而 不 受 第 3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的 條 文 所 管 限 ─ ─

(a)

該 資 料 的 使 用 包 含 向 第 (1) 款 所 提 述 的 資 料 使 用 者 披 露 該 等 資 料 ; 及

   
(b)

作 出 該 項 披 露 的 人 有 合 理 理 由 相 信 ( 並 合 理 地 相 信 ) 發 表 及 播 放 (不 論 在 何 處 及 藉 何 方 法 )該 等 資 料 ( 不 論 是 否 實 際 有 發 表 或 播 放 該 等 資 料 ) 是 符 合 公 眾 利 益 的 。

 

   
(3)

在 本 條 中 ─ ─

“ 新 聞 活 動” (news activity) 指 任 何 新 聞 工 作 活 動, 並 包 括 ─ ─

(a)

為 向 公 眾 發 布 的 目 的 而 進 行 ─ ─

  1. 新 聞 的 搜 集 ;
  2. 關 於 新 聞 的 文 章 或 節 目 的 製 備 或 編 纂 ; 或
  3. 對 新 聞 或 時 事 所 作 的 評 析 ; 或
   
(b)

向 公 眾 發 布 ─ ─

  1. 屬 新 聞 的 或 關 於 新 聞 的 文 章 或 節 目 ; 或
  2. 對 新 聞 或 時 事 所 作 的 評 析 。

 

回 到 頁 首

上一頁目錄下一頁


  圖片聲 明/版 權 圖片所 有 版 權 屬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所 有 , 二 零 零 一 年 。圖片 免 責 聲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