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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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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
專員完成對智能身份證系統的私隱循規評估報告
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下稱「專員」)
吳斌今日宣佈經已完成對智能身份證系統的私隱循規評估報告。
2.
政府自2003年起透過入境事務處(下稱「入境處」)簽發智能身份證。為確保由入境處持有及處理的個人資料合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
的規定,政府向立法會承諾會要求專員對智能身份證系統進行私隱循規評估。
3.
私隱循規評估旨在評估入境處依從條例規定的程度、識別入境處資料保障系統的潛在弱點,及向入境處提供改善其資料保障系統的建議。
4.
為消除專員在進行私隱循規評估及履行條例下的規管角色兩者之間可能出現的矛盾,專員與入境事務處處長(下稱「處長」)簽署了諒解備忘錄,訂明專員作為規管
者的法定權力不會因此私隱循規評估而受到影響或損害。
5.
在私隱循規評估期間,公署人員審閱數以千計的入境處文件、到訪19個入境處辦事處/管制站、會見333名智能身份證申請者,並向職級由助理處長至入境事務
助理員的入境處人員索取資料及進行問卷調查。
6. 根據備忘錄的條款,專員今日把私隱循規評估報告交予處長。處長定會考慮報告內容,並於適當時候呈交立法會。
7. 私隱循規評估報告的英文版亦可從公署網頁(http://www.pcpd.org.hk/english/publications/files/SMARTICS_PCA_report_e.pdf)
下載。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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