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oogle Inc. 已於2010年6月7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下稱「專員」)簽署承諾書。該承諾書是專員與Google Inc.
經過長時間討論的結果。
2. Google Inc.
在承諾書中確認已停止香港的街景拍攝車輛的運作,並承諾有關車輛在香港恢復運作時,不會收集Wi-Fi網絡資料。關於這方面,Google Inc.
承諾街景拍攝車輛在香港的日後運作會遵從香港法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3. Google Inc.
承諾讓專員查閱街景拍攝車輛在香港收集的無線網絡資料內容,並提供所需的協助,讓專員明白收集過程及解讀該等資料。與此同時,Google Inc.
會妥善保存該等資料(包括任何備份、檔案或複本)及不會竄改有關資料或讓有關資料遭未經准許的使用或查閱,以致觸犯有關法例。
4. Google Inc.
亦承諾會在專員指示下徹底刪除收集的資料,並就有關刪除向專員提供獨立第三者的證明。
5. Google Inc.
已聘請一間獨立技術服務公司去檢討收集無線網絡資料涉及的程式,有關的分析報告複本會交與專員。專員在研究該分析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後,才會決定下一步的
行動。
6. 吳斌表示:「我很高興Google Inc.
最終同意簽署正式承諾書,向我保證他們正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回應香港市民對Google Inc. 錯誤收集無線網絡資料一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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