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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會晤Google 代表

 
日期 : 2010年5月18日

私隱 專員與Google 代表會晤

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下稱「專員」)今日與Google亞太區政府事務主管Ross LaJeunesse會面,要求Google交代就拍攝街景的車輛在香港街道穿梭拍攝影像時,通過Wi-Fi無線網絡收集了個人資料一事。

2.    Google早前承認「地點搜尋服務」其實本應只需收集及記錄位置,但是他們卻同時錯誤地收集及記錄了沒有加密的Wi-Fi網絡資料;此等網絡資料可能載 有個人資料。專員昨日(5月17日)已經向Google展開循規審查。

3.    在長達一個半小時的會面期間,專員向Ross LaJeunesse表示,Google在推出「地點搜尋服務」前,曾公開表示會保障香港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言猶在耳,卻在市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 Wi-Fi收集了香港市民的個人資料。Ross LaJeunesse表示,Google對今次事件極度遺憾。

4.    專員要求Google盡快採取一切可行的補救措施,Google原則上同意專員在會上提出的以下提議:
a)    在香港拍攝街景的車輛全部暫停運作;
b)    向專員提供在香港通過Wi-Fi收集的網絡資料以作檢查;
c)    會因應專員日後的要求,徹底刪除在香港通過Wi-Fi網絡收集的資料;
d)    在刪除有關資料前,確保該等資料得到妥善的保安;
e)    在拍攝街景的車輛在香港恢復運作前,必須透過內部進行的運作檢討,及委任獨立人士進行的軟件使用檢討,保證他們的街景運作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f)    Google日後在香港一切的運作,必要完全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的規定。

5.    就專員上述的建議, Google日內將會簽署書面承諾。但專員已展開的循規審查仍會繼續。

6.    吳斌在會後表示:「Google的代表向我保證,不會讓同類不當事件再發生,並且必須盡快檢討其業務的運作,嚴格遵守條例的規定,及尊重個人資料私隱,以 挽回公眾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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