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任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關綺蘿女士的服務任期將於2009年8月下旬屆滿。由於關女士不希望續任副私隱專員一職,公署展開公開招聘程序聘請繼任人選。
2.
公署接獲了很多申請,其中不乏有卓越成就的人士。專員為了這次招聘成立了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先生、「香港私隱」("Hong
Kong
Privacy")召集人白景崇教授,及特許資深會計師鄭國衛先生。入選申請人須接受遴選委員會的面試,並有兩位獨立觀察員在場,分別是現任及前任個人資
料(私隱)諮詢委員會委員譚國翹先生及葉健民先生。遴選委員會對最佳的合適人選作出了一致的決定。
3.
私隱專員將此事提交一個兩人覆核委員會,成員是前廉政專員梁文建先生及退休銀行家伍步剛先生。覆核委員會滿意整個遴選程序及贊同遴選委員會所作的結果及建
議。
4. 私隱專員謹向義務協助參與遴選工作的六位人士致以衷心謝意。
5.
遴選委員會成員一致認為趙世芳女士為最適合人選,因此私隱專員已向趙女士發出聘書,委任她為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以簽訂合約後為實),而趙女士亦已接納聘
任。
6.
趙女士現時為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規管及法律總監」。地監局與公署同屬法定機構。趙女士於1986年成為執業律師,自1992年起自資經營律師事務
所多年。離開律師專業工作後,趙女士於申訴專員公署工作了一段時間,專責處理投訴及調查工作。
7.
趙女士曾任公署律師六年,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公署日常運作充分了解。她對公署貢獻良多,包括參與公署首次視察醫院管理局病人資料系統行動,及參
與公署出版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的保障資料原則 — 私隱專員的觀點」("Data Protection Principles in
the 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 from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s
perspective")的著作。
8.
吳斌表示:「我在二零零六年開始設立『我最樂意共事的伙伴』獎項,並由趙女士奪得。她在翌年同樣奪得此獎項。由此可見,趙女士與公署同事的工作關係十分融
洽。我歡迎她重返公署擔任副私隱專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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