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下稱「專員」) 吳斌已下令調查最近載有個人資料的警方機密文件在互聯網上洩漏的事件。
2.
吳斌表示:「我非常關注警方機密文件多次在互聯網上經檔案分享軟件“FOXY”被洩漏。在調查過程中,我會尋求警務處長的合作,確保警方會採取有效措施,防
止個人資料遭受意外或未獲准許的查閱。」
3.
專員不久前曾對一些類似事件主動進行循規查察。警方承認部分人員曾使用裝有有關軟件的私人電腦擬備警方報告。為了防止同類事件重演,警
方已同意採取下述行動:
- 成立工作小組,確定資訊保安的風險因素;
- 將所有資料洩漏事件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及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
- 在警方告示板張貼提高資料保安的訊息,例如如何卸載 “FOXY” 軟件;
- 指示所有單位系統保安經理對警方所有電腦終端進行檢查及查核;
- 檢討警方有關資訊保安及資料保障的政策及相關手冊;
- 成立個人資料保障專題小組,向警務人員傳達資料保障的重要性;
- 尋找防止資料洩漏的技術解決方案;
- 對警方所有共用電腦終端進行定期清理及查核,移除未獲授權的資料;
- 制定如何調查資訊保安事故的指引。
4.
公署曾為警務人員舉辦研討會,在法律架構、保障資料原則、資料保障的管治及查閱資料要求各方面講述個人資料的保障。
5.
吳斌表示:「我強烈呼籲互聯網使用者在發生意外或未獲授權的資料外洩事件後,不要下載或傳播敏感的個人資料,此舉可以避免對受影響人士造成進一步傷害。」
6.
專員在2007年12月向政府提交的條例修訂建議時,建議在未得資料使用者的同意,任何人蓄意或魯莽地取得或披露個人資料屬於犯罪(但有某些豁免)。出售
在這些情況下取得的個人資料亦是不合法。這建議如獲接納,有望制止那些公然漠視個人資料私隱的人作出不負責任的行為,獲取遭意外洩漏的個人資料或在未經同
意下披露個人資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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